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根據長大發〔2024〕51号《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制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本細則針對轉入我院學生拟定接收計劃、設置接收條件,制定考核辦法等相關細則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
第三條 轉專業工作組
1.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組,負責本細則的制定、修訂和解釋,負責轉專業工作的安排,負責轉專業接收計劃和結果的審批。
2.2003网站太阳集团轉專業工作組
組長:張玲玲、譚義紅。
成員:張作政、陽超、周新華、陳翰麟、熊傑、李文皓、劉巍、王思永、曾喆。
聯絡員:聶清。
第三章 接收條件與接收計劃
第四條 數學類專業轉入接收條件
1.原則上隻接收理、工科、經管類專業學生。招生當年實施“3+3模式”的考生,要求高考科目中的必須選考物理。招生當年實施“3+1+2模式”的考生,要求首選科目是物理。參加專業綜合能力測試,按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。
2.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,于2024年12月16至12月19日提交《2003网站太阳集团轉專業申請書》至緻遠樓北樓6002聶清老師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其他情形轉入條件,依照長大發〔2024〕51号文件第八條規定執行。
第五條 接收計劃
1.教學秘書根據“每班不超過38人、轉入人數不超過本專業總數的15%”的原則計算最大可接收人數。計劃人數按學校公布的執行。
2.教學副院長核定轉專業接收人數,提交院長審定。
第四章 考試與錄取
第六條 考試科目
1.考試科目:專業綜合能力測試(滿分100分),測試形式為面試。
2.考試内容與形式:包括但不限于專業知識、技能、認知、規劃、個人思想品德、興趣愛好以及英語聽說交流等。 專業素質面試采取座談和問詢形式。
3.教學秘書根據教務處總體計劃安排考試時間和地點,并在全校轉入工作啟動1周内,通知滿足第四條第1款條件的申請者。
第七條 錄取原則
1.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,不予錄取。
2.按照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,錄滿接收計劃人數為止。若出現測試成績排名相同的情況,那麼由轉專業工作組讨論确定。
第八條 錄取審批
學院根據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最終确認拟轉入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(2003网站太阳集团/)。經公示無異議,教學秘書根據擇優錄取原則拟定錄取名單,提供學生信息、原始考試成績和錄取名單給教學副院長審核,審核通過後報轉專業工作組審定,并通過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,以書面報告形式報送教務處。
在公示期間存異議者,可在公示期内向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反映。聯系方式:聶老師(電話:15116482967)。
第五章 附則
第九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。
第十條 本細則由數學學院負責解釋。
第十一條 本細則未規定的内容,按照長大發〔2024〕51号文件規定執行。本細則與長大發〔2024〕51号文件有沖突的,按照長大發〔2024〕51号文件規定執行。
2003网站太阳集团
2024年12月9日